为推进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强和充实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改善喀什地区药品检验所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结合喀什地区药品检验所工作需要,经研究,喀什地区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规范考试招聘工作。
二、 招聘计划和条件
计划面向全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0 名,其中维吾尔族 3 名、汉族 7 名。性别不限。药学、应用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民族药、化学、生物学专业。
1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药检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 、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3 、年龄在 30 周岁(包括 30 周岁)以下( 1977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无色盲、矫正视力 1.0 以上);
5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简章
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招聘简章,在报名前 10 天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xjrs.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www.xjda.gov.cn )和《喀什日报》上发布,同时在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局所在地进行张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07 年 9 月 24 日- 2007 年 9 月 28 日。
2 、报名地点: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喀什市解放北路 280 号)。
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填写考试报名表。报名时须留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并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交纳考试费用,报名费每人 15 元,考务费每科 40 元。
4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与地点: 2007 年 10 月 12 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于笔试前三天到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领取。
2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请有关教师命制。
3 、笔试语种:汉语;
4 、笔试方式与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综合部分:主要包括《审论与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每门 100 分钟,满分 100 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分析化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
笔试成绩不合格或有一门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
5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xjrs.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www.xjda.gov.cn )和《喀什日报》上发布,同时在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局所在地进行张贴。
(四)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 1 : 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 、面试时间与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 、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区药检所届时参与指导与监督。
4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
5、总成绩计算: 70% 笔试 +30% 面试 =100%
6 、总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xjrs.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www.xjda.gov.cn )和《喀什日报》上发布,同时在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局所在地进行张贴。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分职位按拟招聘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纪检监察室及药检所参与监督。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异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在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在职应聘者的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毕业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须按有关规定形成招聘职位的综合考察材料及被考察人员的单行考察材料。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xjrs.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xjda.gov.cn )网站公示,同时在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在地张贴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及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审核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单位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四、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 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998-2837099
喀什地区药品检验所: 0998-2824222
联 系 人: 闫成有 杨晓琴
邮 箱: ksrjk@xj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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